您好,欢迎访问启东电子口岸!
注册 | 登录
  目前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详情
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《向特定国家(地区)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》的公告
作者:启东口岸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24-05-09 16:46:41 浏览次数:162 【打印】 【关闭窗口】

   

【发布单位】安全与管制局
【发布文号】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16号
【发文日期】2024年04月23日

  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,根据《向特定国家(地区)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》,商务部、公安部、应急管理部、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《向特定国家(地区)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》进行调整,增列氢溴酸等24个品种。

现将调整后的《向特定国家(地区)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》予以公布,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,向缅甸、老挝、阿富汗出口附件目录所列化学品的,应按照《向特定国家(地区)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》申请许可,向其他国家(地区)出口无需申请许可。

附件:

向特定国家(地区)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.pdf


商务部??????

公安部??????

应急管理部????

海关总署?????

国家药监局????

2024年4月23日??

 
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