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访问启东电子口岸!
注册 | 登录
  目前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> 政策法规 >> 详情
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1号(关于解除塞尔维亚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)
作者:启东口岸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24-05-09 16:42:52 浏览次数:122 【打印】 【关闭窗口】

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解除依据原质检总局2016年17号风险警示通告发布的关于塞尔维亚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警示。

  塞尔维亚禽类及其产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海关总署

  2024年5月7日

  公告下载链接:

海关总署关于解除塞尔维亚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.doc


分享到: